伏天驾到!35℃高温作业不容错过的劳动者权益
三江镇八景村首个云平台 2017-07-17 13:35:26 作者:sjzbjc 来源:

伏天驾到,汨罗已经连续4天最高气温达35℃以上了,未来一周,晴热高温仍将持续。滚滚热浪中,坚守工作一线劳动者有哪些福利呢!时刻为您一一解读。

高温作业劳动者,拿好属于你的3个月防暑津贴

省人社厅发布的《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》中明确规定,夏季高温期间(7月1日至9月30日),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,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,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,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,采取有效措施,预防中暑,同时支付防暑津贴。防暑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150元/人、月。

防暑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,且“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”。如用人单位拒绝发放,属于克扣拖欠工资,劳动者可及时向汨罗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(0730-5222279)举报,或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。

高温作业中暑算工伤

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明确,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应当调整作业岗位。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,经诊断为职业病、认定为工伤的,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

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劳动者供给防暑降温饮料、必需药品。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。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有座椅、通风良好或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的休息场所。

日最高气温40℃以上停止露天作业

在高温天气期间,除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之外,用人单位应调整作业时间:

日最高气温达到40℃以上,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;

日最高气温达到37℃以上、40℃以下时,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,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,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;

日最高气温达到35℃以上、37℃以下时,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,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,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。

因高温停止、缩短工作的,用人单位不得扣降工资

按照相关文件要求,在最高温度达到35℃以上时,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中午12点至下午3点原则上不得安排作业施工。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的检查,不得赤膊和穿拖鞋上岗。

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℃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℃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。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、缩短工作时间的,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。

爱的倡议!尽可能为群众避暑降温创造条件

滚滚热浪中,防暑降温也成为一道民生考题。记者了解到,面对连日高温天气,汨罗市政府向全市发起倡议,呼吁城区银行、超市、商场、有条件的店面,除了供应冷气外,再添置一些可以坐下来休息的设施,尽可能为群众(特别是环卫工人)避暑降温创造条件。在无法使公交车都变成空调车的情况下,在车上多装几台电风扇、放几桶冰块;餐馆饭店在客人到来之前就把空调打开……

同时,市气象局温馨提醒,近期,市民在户外活动时,请做好防暑降温措施;年老体弱者高温时段尽量减少外出,避免中暑;室内注意通风换气,注意预防“空调病”;建议清淡饮食,多吃果蔬,补充水分。